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4-10 00:00:00  发布人:admin 

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郑办〔200940号)规定,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市委委托郑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评定的市厅级奖项。为认真做好20192020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1871日至2020630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刊发或撰写的研究成果。包括下列四类:①著作类,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②论文类,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③调研报告类,包括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大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④研究、宣传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

二、申报时间

各单位收齐申报材料并初审后,于710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A41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要求

1.论文期刊类应交复印件一式3份(复印件A4纸左侧装订);

2.著作类、调研报告类、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类原件一式3份;

3.《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申报表装订在论文复印件、调研报告、著作的封面上。

4.各单位要按经济、文史、哲政、教育、社会分类汇总,填写分类汇总表(附件2)和合并汇总表(附件3)并发送电子版。

5.《申报表》、分类汇总表以及合并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科研处邮箱:zzcjkyc@163.com

(二)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

(三)调研报告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推荐单位审核确认。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申报表上按顺序填写前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不超过7人)。参评者每人限报1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1人为申报者。

附件:1.2019—2020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x

2.2019—2020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类汇总表.docx

3.2019—2020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合并汇总表.docx



                  科研处

                    20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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